《礼记·檀弓上》:“练而慨然,祥而廓然。”又《杂记下》:“期之丧,十一月而练,十三月而祥,十五月而禫。”练,本指父母丧后第十一月,改素服为练服之祭;祥,原指父母丧后满一周年之祭。后因以“祥练”指丧期或丧服。
《晋书·顾和传》:“尚书令礼已过祥练,岂得听不赴急疾而遂罔极之情乎!”宋苏轼《札子》:“臣谓宗晟未经祥练之变,且无金革之虞。”明章懋《与谢方石鸣治书》之三:“先人弃诸孤,甫经祥练,而季弟继亡,二丧并举,哀恫罔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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