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相辉映。
汉王充《论衡·偶会》:“君明臣贤,光曜相察;上修下治,度数相得。”
互相监视。
《新唐书·食货志四》:“州县团保相察,比於贞元加酷矣。”清俞正燮《癸巳类稿·少吏论》:“十万家郡大夫,出入相司,居处相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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