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法制的人。
《管子·任法》:“故圣君置仪设法而固守之,然故諶杵习士、闻识博学之人,不可乱也。”尹知章注:“习士,谓习法之士。”一说,谓俗士。俞樾《诸子平议·管子四》:“‘习士’者,俗士也。《説文·人部》:‘俗,习也。’习与俗双声,故义亦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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