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愿意提及。表示鄙视。
《庄子·列御寇》:“施於人而不忘,非天布也。商贾不齿,虽以事齿之,神者勿齿。”柳亚子《胡寄尘诗序》:“一二鉅子,尚倡为苏黄之派;又降则力摹临川;又降则非后山、简斋,众咸勿齿。”
不录用。
《旧唐书·玄宗纪上》:“三月戊申,詔自今内外官有犯赃至解免以上,纵逢赦免,并终身勿齿。”《资治通鉴·唐玄宗开元二年》:“涪州刺史周利贞等十三人,皆天后时酷吏,比周兴等情状差轻,宜放归草泽,终身勿齿。”
标准版 | 客户端
合作/定制QQ:1225976870
网尚实用查询 2011-2023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