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歪曲法律条文以营私作弊。
《北史·薛琡传》:“受纳货贿,曲理舞法,深文刻薄,多所伤害。”宋欧阳修《祠部郎中沉周可开封府判官制》:“法令以止乱,而舞法反以滋害。”明刘基《拟连珠》之六八:“舞法之吏,不乐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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