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雍也》:“子华使於齐,冉子为其母请粟。
子曰:‘与之釜。’请益。曰:‘与之庾。’冉子与之粟五秉。”杨伯峻注:“五秉则是八十斛……周秦的八十斛合今天的十六石。”后借指赈穷济急之粮。《梁书·处士传·诸葛璩》:“陈郡谢朓为东海太守,教曰:‘……闻事亲有啜菽之窶,就养寡藜蒸之给,岂得独享万钟,而忘兹五秉。可餉穀百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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