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从数量上看。
明焦竑《玉堂丛语·政事》:“列请於朝,得赦常赋三分,为数七十万。”邹韬奋《经历》五三:“我们在香港的报馆因为试办的经费是由几个书呆子勉强凑借而成的,为数当然很有限,所以是设在贫民窟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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