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新进士及第,负责筹办同年游宴及纠察诸事的机构。主其事者亦称为“团司”。
五代王定保《唐摭言》卷三:“及同年宴於曲江亭子,彖(卢彖)以雕幰载妓,微服嚲鞚,纵观於侧,遂为团司所发。”《苕溪渔隐丛话后集·王禹玉》引五代王定保《唐摭言》:“﹝唐代﹞进士及第,赐宴曲江,状元置司处,谓之团司。”宋岳珂《桯史·富翁五贼》:“名亦在鼎甲,联鑣入团司。”清梁章鉅《称谓录·进士》:“《国史补》:‘进士榜下择一人为团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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