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时地方民兵丁壮组织。亦指该类组织的士兵。
《资治通鉴·唐代宗大历十二年》:“又定诸州兵,皆有常数,其召募给家粮春冬衣者,谓之‘官健’;差点土人,春夏归农,秋冬追集,给身粮酱菜者,谓之‘团结’。”宋李纲《乞修军政札子》:“团结、保伍废,而无以相维持;教閲、战阵废,而无以习攻击。”宋王禹偁《前普州刺史康公预撰神道碑》:“招集团结,得刀手三千人,败刘泽三万人。自是贼势稍沮。”
组织;集结;联合。
宋司马光《涑水记闻》卷十三:“熙寧中,朝廷遣刘起刘彝相继知桂州,以图交趾。起彝作战船,团结洞丁,以为保甲。”宋苏轼《乞增修弓箭社条约状》之一:“自澶渊讲和以来,百姓自相团结为弓箭社。”《明史·明玉珍传》:“玉珍与里中父老团结千餘人,屯青山。”清刘大櫆《义士吴君传》:“復团结乡兵固守,而汉阳亦赖君以全。”周恩来《建设与团结》:“为了有效地工作,科学家必须团结。”
指分散物聚拢成团。
明包汝楫《南中纪闻》:“其人色黑似墨,颠毛不及寸,皆团结如螺。”清张岱《陶庵梦忆·龙山放灯》:“山下望如星河倒注,浴浴熊熊;又如隋煬帝夜游,倾数斛萤火於山谷间,团结方开,倚草附木迷迷不去者。”
和睦;友好。
谢觉哉《团结、谦虚、进步!》:“团结、谦虚是人类应有的本能,也是我们国家悠久的传统。”邓小平《贯彻调整方针、保证安定团结》四:“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是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
【统一】释义:
亦作“统臺”。合为整体。与“分裂”相对。
《汉书·西域传赞》:“西域诸国,各有君长,兵众分弱,无所统一。”《后汉书·隗嚣传》:“于时周洛以西,无所统壹,故为王策,欲东收关中,北取上郡,进以奉天人之用,退以惩外夷之乱。”宋苏轼《周公论》:“昔高帝击灭项籍,统一四海,诸侯大臣,相率而帝之。”明陆深《玉堂漫笔》:“宗其道而毁其庙,此皆据统一之君而论。”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
归于一致。与“分歧”相对。
《汉书·叙传下》:“武功既抗,亦迪斯文,宪章六学,统一圣真。”宋叶适《谢宰执登科》:“考之以无所统一之言语,寄之於不可测度之权衡,靡人不求,惟艺是择。”
【联合】释义:
联络;结合。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五四回:“联合了山东同乡京官,会衔参了一本。”孙中山《遗嘱》:“深知欲达到此目的,必须唤起民众及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鬭。”陈毅《过太行山书怀》诗:“政治尊民主,联合定大计。”
结合一起;共同。
明唐顺之《为紧急军情事行卢副总兵牌》:“多方调度其原驻扎各营,自行照旧联合进兵,不许逗留观望。”如:联合声明;联合举办。
两块以上的骨头长在一起或固定在一起,叫做联合,如耻骨联合、下颌骨联合等。
【分裂】释义:
裂开。
《礼记·月令》:“﹝季秋之月﹞行冬令,则国多盗贼,边竟不寧,土地分裂。”郑玄注:“大寒之时,地隆坼也。”
分割;割裂;使整体的事物分开。
《史记·项羽本纪论》:“三年,遂将五诸侯灭秦,分裂天下,而封王侯。”《隋书·北狄传·西突厥》:“处罗不朝,恃强大耳。臣请以计弱之,分裂其国,即易制也。”唐刘知几《史通·疑古》:“社稷倾覆,家国沦亡;父首梟悬,母躯分裂。”明王守仁《传习录》卷上:“后世儒者又只得圣人下一截,分裂失真,流而为记诵词章,功利训詁,亦卒不免为异端。”陆超俊《惊涛骇浪万里行》:“因为你们的好心,已经在船员中造成了不和,而你还在制造分裂!”
【斗争】释义:
亦作“鬭争”。争斗;搏斗。
《韩非子·显学》:“宋荣子之议,设不鬭争,取不随仇,不羞囹圄,见侮不辱,世主以为宽而礼之。”《淮南子·主术训》:“为智者务於巧伪,为勇者务於鬭争。”唐杜甫《羌村》诗之三:“羣鸡正乱叫,客至鸡鬭争。”明马愈《马氏日抄·石斗》:“鸟兽孽虫也,有血气知觉,故有鬭争。”
指战争。后亦指矛盾双方的冲突、争斗。
唐韩愈《上巳日燕太学听弹琴诗序》:“四方无鬭争金革之声,京师之人既庶且丰。”明宋濂《歙县孔子庙学记》:“壬辰兵起,而歙为鬭争之塲,官庐民舍,焚爇无遗。”巴金《关于<海的梦>》:“杨就是小说里那个在抗日斗争中牺牲的英雄。”
争讼;争辩。
《后汉书·独行传·缪肜》:“﹝兄弟四人﹞及各娶妻,诸妇遂求分异,又数有鬭争之言。”《新唐书·李勘传》:“阳羡民有鬭争不决,不之官而诣勘以辨。”《初刻拍案惊奇》卷十:“女年及笄,程氏音问不通,不得已再许韩生,以致程氏鬭争成讼。”王汶石《新结识的伙伴》:“可是,今早醒来,她又变了卦,急着想回到社里去,为了这,张腊月跟她斗争了一路。”
竞争;竞赛。
元马致远《赏花时·弄花香满衣》套曲:“就手内游蜂鬭争採,不离人左侧,风流可爱。”元无名氏《抱妆盒》第二折:“御花园中百卉鬭争开,另巍巍将根脚儿培栽。”
揭露;批判;打击。
丁玲《太阳照在桑干河上》五○:“程仁不受钱文贵收买,坚决领导大家闹斗争,他们拥护这个农会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一九八二年):“中国人民对敌视和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内外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必须进行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