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吴隐之有清操,从番禺罢郡归,见妻携有沉香一斤,遂投湖水。见《晋书·良吏传·吴隐之》。投香之处,传在番禺县西北,后即称投香浦。见宋乐史《太平寰宇记·岭南道一·广州》。后以“投香”喻为官清正。
唐李商隐《故番禺侯以赃罪致不辜事觉母者他日过其门》诗:“江陵从种橘,交广合投香。”唐李商隐《为尚书渤海公举人自代状》:“隐之清节,无惭於投香;江革归资,唯闻於单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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