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官署任职的人,同僚。
《左传·文公七年》:“同官为寮。”唐韩翃《送山阴姚丞携妓之任兼寄苏少府》诗:“才子风流苏伯玉,同官晓暮应相逐。”宋辛弃疾《摸鱼儿》词序:“淳熙己亥,自湖北漕移湖南,同官王正之置酒小山亭,为赋。”明屠隆《綵毫记·脱靴捧砚》:“臣不知圣上呼召,与同官共醉酒楼,死罪!死罪!”《老残游记》第十五回:“我辈都是同官,不好得罪他的;补翁是方外人,无须忌讳。”
官职名位相同。
《左传·襄公二十一年》:“﹝欒盈﹞又与吾同官而专之。”杨伯峻注:“同为公族大夫而专任其事。”
明内廷同支派的太监称“同官”。
明刘若愚《酌中志·见闻琐事杂记》:“﹝诸升﹞于王太监安为同官。按外廷所称同官者,谓职掌名位相同也;内府所称同官者,不过同支派项下已耳,犹前后同门之义,非指同僚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