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纳税。
《宋史·食货志上一》:“民占荒逃田苦归业者,责相保任,逃税者保任为输之。”清陆筠《海角续编》:“如於小路规避,一遇巡查谓之逃税,必行重罚。”巴金《关于<龙·虎·狗>》一:“为了逃税,他贿赂了海关的越南官员。”
标准版 | 客户端
合作/定制QQ:1225976870
网尚实用查询 2011-2023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