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望。
元乔吉《扬州梦》第四折:“老夫探望杜翰林数次。”清李渔《巧团圆·途分》:“我儿,你家在汉口,少不得上去探望一番。”杨沫《青春之歌》第一部第四章:“每天余敬唐都要来探望她一两次。”
瞭望;张望。
宋袁褧《枫窗小牍》卷下:“东京每坊三百步,有军巡舖,又於高处有望火楼,上有人探望,下屯军百人。”清俞樾《春在堂随笔》卷六:“向来士子入龙门后,东西乱走,今则入号即闭栅门,无一人在号口探望。”曹禺《雷雨》第三幕:“四凤突然惊起,把桌上的灯捻亮,跑到窗前探望一下,又关上。”
【拜候】释义:
问候的敬词。
唐孟郊《立德新居》诗之九:“拂拭贫士席,拜候丞相辕。”《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五:“﹝顾主事﹞因往江家拜候,就传女儿消息,江家喜从天降。”《廿载繁华梦》第七回:“过了几天,只见关里册房潘子庆拜候,周庸祐接进坐下。”京剧《白蛇传》第三场:“原来小娘子住在曹祠附近,小生改日定当登府拜候。”
【拜望】释义:
看望他人的敬词。
《宣和遗事》前集:“臣曰:‘今葭莩已得拜望,故敢以诗请。’上大笑。”《警世通言·白娘子永镇雷峰塔》:“小事何消掛怀。天色晚了,改日拜望。”《红楼梦》第一○五回:“有锦衣府堂官赵老爷,带领好几位司官,前来拜望。”张洁《谁生活得更美好》:“他让我给您捎个信,过些日子想来拜望您。”
古时月食时祭祀叩拜。
《逸周书·小开》:“正月丙子拜望,食无时。”朱右曾校释:“望,日月相望也。《周礼·太僕》:赞王鼓,日月食亦如之。《春秋》传曰:日食则诸侯用币於社,伐鼓於朝。月食无文,準《太僕》之文,当亦用币,故云拜望。”
【拜访】释义:
访问他人的敬词。
《醒世恒言·蔡瑞虹忍辱报仇》:“偶然这一日,朱源的座师船到,过船去拜访。”周恩来《关于和平谈判问题的报告》:“我们虽然来了二十多天,但因为忙,未及分头拜访和请教,很感不安。”
【看望】释义:
观看。
鲁迅《彷徨·离婚》:“﹝她﹞便偷空向四处一看望,只见她后面,紧挨着门旁的墙壁,正站着‘老畜生’和‘小畜生’。”夏丏尊叶圣陶《文心》三二:“王先生的眼光里流露着热诚,向全堂同学一个个看望,切盼大家回答。”
探望;问候。
《儿女英雄传》第三回:“这日,有向来拜从安老爷看文章的梅公子--也是个世家--前来看望。”冰心《去国·两个家庭》:“我更是担心,勉强他在医院住下,慢慢的治疗,我也天天去看望他。”
【回避】释义:
避忌,顾忌。
《汉书·赵广汉传》:“见事风生,无所回避。”《南史·颜竣传》:“竣諫争恳切,并无所回避。”宋司马光《涑水记闻·逸文》:“景祐中范文正公知开封府,忠亮讜直,言无回避,左右不便。”
躲避;避让。
唐韩偓《即目》诗:“宦途弃掷须甘分,回避红尘是所长。”宋苏轼《行香子·秋兴》词:“昨夜霜风,先入梧桐,浑无处回避衰容。”《水浒传》第三四回:“城上弩箭如雨点般射将下来。秦明只得回避。”
清代科举考试时为防考场内官员作弊而设的制度。如顺治时规定,凡乡、会试主考、总裁、同考官的子弟,不许入场,谓之回避。
旧时防止官吏徇情的制度。例如一般文官不得任本籍或原籍职务,亲属在同一地区或同一机构任职者,则较低级之人员应回避,予以改调。
法律用语。指司法人员由于对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而不参加该案的侦察、审判等活动。
顾忌。
《东观汉记·桓典传》:“﹝桓典﹞为御史,是时宦者执政,典无所迴避。”《北史·安颉传》:“﹝安頡﹞为内侍长,令察举百僚,纠刺姦慝,无所廻避。”《旧唐书·薛登传》:“谦光将加弹奏,或请寝之,谦光曰:‘宪臺理冤滞,何所迴避,朝弹暮黜,亦可矣。’”
避让;躲开。
《敦煌变文集·难佗出家缘起》:“便即将身且迴避,心中不愿见如来。”明沉璟《义侠记·除凶》:“正是路狭难迴避,官差不自由。”李準《不能走那条路》:“张拴好像故意回避的样子,急忙拐到高粱地里。”
特指避离尘世。
《文选·范晔<逸民传论>》:“或隐居以求其志,或迴避以全其道。”李善注引《论语》:“贤者避世,其次避地。”
特指封建礼教规定:非至亲男女避不见面。
《京本通俗小说·拗相公》:“忽报故人叶涛特来问疾,夫人迴避。”《红楼梦》第一一七回:“小婶子也是旧亲,不用迴避了。”
特指封建等级制度规定:遇尊长,须避开以示恭敬。
明刘元卿《贤奕编·方正》:“魏文靖公驥,直道自持,正统初任吏部侍郎。时王振怙宠,每出,虽部堂尊官亦歛舆迴避。”《醒世恒言·杜子春三入长安》:“﹝将军﹞喝问:‘西边坐着的是谁?怎么不迴避我?’”
避讳。
宋岳珂《愧郯录·旧讳训名》:“太宗旧讳自大中祥符二年六月二十四日詔中外文字有与二字相连及音同者,并令迴避。”《续资治通鉴·宋宁宗嘉定六年》:“金主旧名珣,泰和中,改赐名从嘉,庚午,復旧名。詔:‘前所更名二字,自今不须迴避。’”清叶名沣《桥西杂记·避孔子讳》:“雍正三年,奉上諭,孔子圣讳,理应迴避。”
古代防止官员徇私的制度。一般规定文官不得任本籍或原籍职务,亲属在同一地区任职者,则职位低者应予改调。
清赵翼《陔馀丛考·亲族回避》:“亲族迴避,起於后汉,已见《蔡邕传》。”清韩泰华《无事为福斋随笔》卷上:“《南史·傅隆传》:‘迁尚书左丞,以族弟亮为僕射,緦服不得相临,徙太子率更令。’按此即今之迴避。”
清代科举考试时为防止主考官作弊的制度。凡乡试、会试,主考官亲属弟子,不许入试。
清陈康祺《郎潜纪闻》卷七:“道光丁未会试,山东孔庆瑚为同考官,孔氏宗族应迴避者数十人。”参阅清赵翼《簷曝杂记·辛巳殿试》。
法律用语。指司法人员由于对某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而不参加该案的侦察、检察、审判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