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刑具,以铁铸成,用以束脚,重六斤。犹脚镣之类。
《史记·平準书》“敢私铸铁器煑盐者,釱左趾”唐司马贞索隐:“按《三苍》云:‘釱,踏脚钳也。’《字林》徒计反。张斐《汉晋律序》云:‘状如跟衣,著左足下,重六斤,以代臏,至魏武改以代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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