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作“蹋歌”。拉手而歌,以脚踏地为节拍。
唐储光羲《蔷薇篇》:“连袂蹋歌从此去,风吹香去逐人归。”《资治通鉴·唐则天后圣历元年》:“尚书位任非轻,乃为虏蹋歌。”胡三省注:“蹋歌者,连手而歌,蹋地以为节。”《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二五回:“记得昨宵踏歌处,有人连臂唱刀鐶。”邓拓《忆多姿·赶集》词:“最是春风吹舞衣,踏歌如梦飞。”参见“踏地”。
指行吟;边走边歌。
唐李白《赠汪伦》诗:“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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