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于正道;持守道义。
《荀子·王霸》:“若夫论一相以兼率之,使臣下百吏莫不宿道乡方而务,是夫人主之职也。”杨倞注:“宿道,止於道也。”清方苞《檄济宁诸生会课》:“盖闻风教之兴,士能宿道,而民胥效焉。”
标准版 | 客户端
合作/定制QQ:1225976870
网尚实用查询 2011-2023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