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指吏部、翰林院、六科给事中及各道监察御史;清代去吏部,加詹事府。是当时所谓“清要”衙门。
《儒林外史》第十回:“向在京师,蒙各部院大人及四衙门的老先生请个不歇。”
标准版 | 客户端
合作/定制QQ:1225976870
网尚实用查询 2011-2023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