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道以人世为凡尘,故称神仙或僧道思慕世俗生活为思凡。
元郑廷玉《忍字记》楔子:“有上方贪狼星,乃是第十三尊罗汉,不听我佛讲经説法,起一念思凡之心。”《二刻拍案惊奇》卷二:“若非葛稚川侍鍊药的丹童,便是董双成同思凡的道侣。”淮剧《千里送京娘》:“兄妹二人齐下山,吕纯阳调戏白牡丹,神仙还有思凡意,何况结拜女和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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