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诉状,进行审理。
宋苏辙《论冬温无冰札子》:“秀州倚郭嘉兴县人诉灾,州县昏虐,不时受理,临以鞭扑,使民相惊,自相蹈藉,死者四十餘人。”《元典章·户部五·民田》:“所在官司,不分可否,輒便受理。”徐迟《牡丹》三:“老爷大怒,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发出传票。”
【驳回】释义:
反驳回绝。
《红楼梦》第四二回:“我又不会这工细楼臺,又不会画人物,又不好驳回,正为这个为难呢。”洪深《少奶奶的扇子》第三幕:“我愿意对砖墙说话,砖墙从来不抬杠,不驳回。”
掉转;回转。
《歧路灯》第四九回:“绍闻只得驳回牲口,向家而来。”
法律用语。指法院对诉讼当事人提出的要求认为无理,不予处理的批覆。如:上诉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