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制,军队戍守之地,较大者称军,小者称守捉,其下则有城有镇。
唐韩愈《论变盐法事宜状》:“今又称既有巡院,请量閒剧留官吏於仓场,勾当要害守捉,少置人数,优恤粮料,严加把捉,如有漏失私盐等,并準条处分者。”唐元结《奏色科率等状》:“臣一州当岭南三州之界,守捉四十餘处。”《新唐书·兵志》:“唐初,兵之戍边者,大曰军,小曰守捉,曰城,曰镇,而总之者曰道。”后世亦以泛称边防城堡。元王恽《羽林万骑歌》:“羽林万骑驍且雄,守捉内外生阴风。”
把守。
《新五代史·死节传·王彦章》:“唐兵攻兖州,末帝召彦章使守捉东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