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 手谕
【全拼】 shǒuyù
【释义】
  • 旧指上级或尊长亲手写的指示。

    清史致谔《同治二年五月六日禀左宗棠》:“端午日酉刻,由秦军门处差官带到钧札各件,并奉手諭暨钞示总理衙门来缄,敬聆壹是。”温济泽《“九一八”时代上海学生抗日运动的片断回忆》:“学生们等了半个多钟头,又去交涉,才有一个军官拿着蒋介石的‘手谕’出来。”

  • 用为对尊长亲笔信的敬称。

    清王筠《菉友肊说》:“三月接到手諭,言乔抚军寄筠校《繫传》,石州携去誊钞。”鲁迅《书信集·致母亲》:“十七日手谕,已经收到,备悉一切。”

  • 【例句】 1、顷奉手谕
    2、 建于1929年。西式建筑。原为国民政府参谋本部办公楼。后改作国民政府(统府)书馆。曾保存有历年印行的国民政府(统府)报,以及主席(统)手谕等重要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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