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
宋代分设提举市舶司于广州、杭州、明州(今宁波)等地,管理商舶,征收关税,收买进口物资等。元明两代称为市舶提举司,其长官称市舶使,后改称提举。清废。《宋史·食货志下八》:“﹝开寳﹞四年,置市舶司于广州,后又於杭、明州置司。”明沉德符《野获编·户部·海上市舶司》:“太祖初定天下,於直隶太仓州黄渡镇设市舶司,司有提举一人,副提举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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