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代相沿的奴仆。
宋叶绍翁《四朝闻见录·宏而不博博而不宏》:“先是永嘉刘锡祖父,掩据羲之墨池且百年,后为世僕所发。”孙中山《日本应助中国废除不平等条约》:“乙是一个乡下的世仆(粤俗家庭中永久的奴仆之称,与北方老家奴的名称相似),还没有脱离奴隶的地位。”
明清时在安徽宁国府地区,往往有某姓村民世代为另一姓村民服役的习俗,谓之世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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