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种竹制的律管。筒,竹管。
《吕氏春秋·古乐》:“昔黄帝令伶伦作为律。伶伦自大夏之西,乃之阮隃之阴,取竹於嶰谿之谷,以生空窍厚钧者,断两节间,其长三寸九分而吹之,以为黄鐘之宫,吹曰:‘舍少’。次制十二筒,以之阮隃之下,听凤皇之鸣,以别十二律。”高诱注:“六律六吕各有管,故曰十二筒。”明贾仲名《金安寿》第一折:“自嶰谷,起遗风,定雌雄,十二筒,律应黄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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