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去。
宋王安石《进熙宁编敕表》:“仅就篇帙,删除烦复,搜补闕遗。”明张居正《进讲章疏》:“或有训解未莹者,增收数语,支蔓不切者,即行删除。”鲁迅《且介亭杂文·论“旧形式的采用”》:“旧形式是采取,必有所删除,既有删除,必有所增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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