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杀动物。
《管子·海王》:“﹝桓公曰:﹞‘吾欲籍於六畜。’管子对曰:‘此杀生也。’”金元好问《续夷坚志·狐锯树》:“汝家父子,驴羣相似,不肯做庄农,只学杀生。”
佛家用以指杀害生灵。
晋袁宏《后汉纪·明帝纪下》:“佛者汉言觉,将悟羣生也。其教以修善慈心为主,不杀生,专务清浄,其精者号为‘沙门’。”宋朱翌《猗觉寮杂记》卷下:“士大夫学佛不杀生,固善事。”郭澄清《大刀记》第一章:“﹝我﹞又是信佛教的,像杀生害命这种事,从来没有想过。”参见“十恶”、“五戒”。
生杀。谓主宰生死。
《管子·七法》:“予夺也、险易也、利害也、难易也、开闭也、杀生也,谓之决塞。”汉桓宽《盐铁论·除狭》:“垂青绳,擐银龟,擅杀生之柄,专万民之命。”《三国志·吴志·诸葛恪传》“权疾困”裴松之注引三国吴韦昭《吴书》:“权詔有司诸一统於恪,惟杀生大事然后以闻。”
砍伐。
《荀子·王制》:“故养长时,则六畜育;杀生时,则草木殖。”杨倞注:“杀生,斩伐。”
【放生】释义:
把捕获的小动物放掉。慈悲为怀者视放生为善举。
《列子·说符》:“邯郸之民,以正月之旦献鳩於简子,简子大悦,厚赏之。客问其故,简子曰:‘正旦放生,示有恩也。’”宋沉括《梦溪补笔谈·药议》:“予尝见丞相荆公喜放生,每日就市买活鱼,纵之江中,莫不洋然。”清和邦额《夜谭随录·洪由义》:“性慈善,喜放生。暇时坐黄河畔,见渔人起网,凡所弃小鱼细虾,暨螺蚌之属,悉拾之投于水中。”《花城》1981年第3期:“都是爸爸,妈妈从农贸市场买来的二元半一斤的田鸡给放生了。”
犹言给予活命。
《东周列国志》第七二回:“越(薳越)飞驰出关,遥望之曰:‘是矣!’喝令左右一齐下手,将訥(皇甫訥)拥入关上。訥诈为不知其故,但乞放生。”郭寿《迷路记》:“救她两条命,抛儿舍女谁忍心,为的是放生。”
北齐处理死囚方式之一。
《隋书·刑法志》:“帝尝幸金凤臺,受佛戒,多召死囚,编籧篨为翅,命之飞下,谓之放生。坠皆致死,帝视以为欢笑。”
方言。谓中途把别人丢开。
《海上花列传》第三八回:“朴斋嗔责阿虎道:‘耐胆倒大哚!放生仔哩,转来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