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条原则;三项法则。
《荀子·议兵》:“所以不受命於主有三,可杀而不可使处不完,可杀而不可使击不胜,可杀而不可使欺百姓,夫是之谓三至。”杨倞注:“至谓一守而不变。”《大戴礼记·主言》:“曾子问:‘敢问何谓三至?’孔子曰:‘至礼不让而天下治,至赏不费而天下之士説,至乐无声而天下之民和。’”
《战国策·秦策二》:“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参杀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杀人。’织自若。有顷焉,人又曰:‘曾参杀人。’其母尚织自若也。顷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参杀人。’其母惧,投杼踰墙而走。”后以“三至”谓谣言多次传播,也会产生影响。
《后汉书·班超传》:“身非曾参而有三至之谗,恐见疑於当时矣。”三国魏曹植《当墙欲高行》:“谗言三至,慈母不亲。”唐元稹《戒励风俗德音》:“语称訕上之非,律有慝名之禁,皆所以防三至之毁,重两造之明。”明张居正《答司空雷古》:“幸逢英明之主,不揣绵力,欲一举而振之,乃以此致恨於羣小,流言不啻於三至矣。”
谓以游兵不时出入敌境,使敌困惫。
《管子·参患》:“故凡用兵之计,三惊当一至,三至当一军,三军当一战。”石一参今诠:“三至者,以游兵不时出入敌境,彼来则我退,彼退则我往,亟肆以疲之,多方以误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