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祭祀时献酒三次,即初献爵、亚献爵、终献爵,合称“三献”。
《仪礼·聘礼》:“荐脯醢,三献。”《后汉书·百官志二》:“光禄勋,卿一人……郊祀之事,掌三献。”宋王禹偁《南郊大礼》诗之三:“三献欲终侵曙色,百神齐下散天香。”明杨慎《江祀记》:“肃将天祝,幽赞于神明,举爟张乐,三献望燎已,事乃竣。”
三种祭品。
宋沉括《梦溪笔谈·辩证一》:“祭礼有腥、燖、熟三献。”
三次呈献。
唐韩愈《孟生诗》:“卞和试三献,期子在秋砧。”明何景明《送石秀才下第还赵州》诗:“荆玉已三献,冀羣当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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