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二二六年)分全国为三十六郡。
《史记·秦始皇本纪》:“﹝二十六年﹞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裴駰集解:“三十六郡者,三川、河东、南阳、南郡、九江、鄣郡、会稽、潁川、碭郡、泗水、薛郡、东郡、琅邪、齐郡、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代郡、鉅鹿、邯郸、上党、太原、云中、九原、雁门、上郡、陇西、北地、汉中、巴郡、蜀郡、黔中、长沙凡三十五,与内史为三十六郡。”清姚鼐《复谈孝廉书》:“按《秦始皇纪》,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在其二十六年,迄三十三年,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是已为三十九郡。至秦亡时,或更有分合,不知凡若干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