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丧服中最重的一种。臣为君、子为父、妻为夫等要服丧三年。为封建社会的基本丧制。
《论语·阳货》:“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左传·昭公十五年》:“王一岁而有三年之丧二焉。”杜预注:“天子絶期,唯服三年,故后虽期,通谓之三年丧。”清昭槤《啸亭杂录·阿司寇》:“后既崩,御史李玉明復上疏请行三年丧礼,亦戍於伊犁。”参阅《仪礼·丧礼》、清顾炎武《日知录·三年之丧》、清赵翼《陔馀丛考·三年丧不计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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