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德宗以农历二月一日为中和节,与三月三日上巳、九月九日重阳合称三令节。
《旧唐书·德宗纪下》:“﹝贞元五年正月﹞乙卯,詔:‘四序嘉辰,歷代增置,汉崇上巳,晋纪重阳……自今宜以二月一日为中和节,以代正月晦日,备三令节数,内外官司休假一日。’”旧题宋尤袤《全唐诗话·德宗》:“贞元四年九月,赐宴曲江亭。帝为诗序曰:‘朕在位仅将十载,实赖忠贤左右,克致小康,是以择三令节,锡兹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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