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官制,以供奉官、左右班殿直为三班,后亦以东西供奉,左右侍禁及承旨借职为三班。
宋曾巩《再议经费札子》:“国初承旧以供奉官、左右班殿直为三班,六都知行首领之,又有殿前承旨班院,别立行首领之;端拱以后,分东西供奉,又置左右侍禁及承旨借职,皆领於三班,三班之称亦不改。”宋崔公度《金华神记》卷二:“汴人有吴生者,世为富人,而生以娶宗女,得官於三班。”
见“三班六房”。
昼夜不间断生产的工厂,工人轮流上早、中、夜班,统称三班。与“常日班”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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