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书·阮咸传》:“﹝咸﹞与叔父籍为竹林之游……咸与籍居道南,诸阮居道北,北阮富而南阮贫。”后因以“阮舍”喻指叔侄之居。
唐杜甫《宴忠州使君侄宅》诗:“自须游阮舍,不是怕湖滩。”仇兆鳌注:“舍,一作巷。阮舍,比姪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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