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纳谷于官府,以买官或赎罪。
《史记·平準书》:“始令吏得入穀补官。”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一:“汉人入仕,有以貲为郎者,司马相如、张释之是也。有入钱入穀赏以官者,卜式、黄霸是也。”郭沫若《中国史稿》第三编第四章第二节:“﹝汉政府﹞又卖武功爵,新置武功爵十一级,各级爵位有一定的价钱……以后,又规定了入谷补官的办法。”
标准版 | 客户端
合作/定制QQ:1225976870
网尚实用查询 2011-2023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