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 肉刑
【全拼】 ròuxíng
【释义】
  • 残害肉体的刑罚,古指墨、劓、剕、宫、大辟等。今泛指对受审者肉体上的处罚。

    《荀子·正论》:“治古无肉刑,而有象刑。”《史记·扁鹊仓公列传》:“书闻,上悲其意,此岁中亦除肉刑法。”张守节正义:“《汉书·刑法志》云:孝文帝即位十三年,除肉刑三。”《唐律·名例》:“昔者,三王始用肉刑。”长孙无忌等疏:“肉刑:墨、劓、剕、宫、大辟。”毛泽东《论政策》:“对任何犯人,应坚决废止肉刑,重证据而不轻信口供。”骆宾基《可疑的人》二:“他在古庙里囚禁的时候,审问了三次,都是在深夜,而且第一次就受了严重的肉刑。”

  • 【例句】 1、从前祠堂里“打屁股”、“沉潭”、“活埋”等残酷的肉刑和死刑,再也不敢拿出来了。
    2、 官长必须爱护士兵,不能漠不关心,不能采取肉刑
    3、 五,枪毙逃兵的制度和肉刑制度,也是带着盲动主义性质的。
    4、 肉刑(包括鞭打、监禁、死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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