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作“容厝”。亦作“容措”。犹措置;安放。
汉仲长统《昌言》:“孝宣之世,则以弘恭为中书令,石显为僕射。中宗严明,二竖不敢容错其奸心也。”《晋书·刘毅传》:“故天下之人退而修本,州党有德义,朝廷有公正,浮华邪佞,无所容厝。”唐韩愈《上郑尚书相公启》:“伏蒙仁恩,猥赐示问,感戴战悚,若无所容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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