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以职事。
《礼记·王制》:“凡官民材,必先论之。论辨,然后使之。任事,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孔颖达疏:“言虽考问,知其实有德行道艺,未明其干能,故试任以事。”《韩非子·八说》:“计功而行赏,程能而授事,察端而观失,有过者罪,有能者得,故愚者不任事。”陈奇猷集释:“不任事,犹言不任之以事。”唐韩愈《与郑相公书》:“孟氏兄弟,在江东未至,先与相识,亦甚循善,所虑才干,不足任事。”清昭槤《啸亭杂录·陈提督》:“上心识其人,諭傅文忠曰:‘汝中营有伟髯千总,其人勤朴可任事。’”
任职理事。
《史记·乐毅列传》:“及至弃羣臣之日,餘教未衰,执政任事之臣,脩法令,慎庶孽,施及乎萌隶,皆可以教后世。”《后汉书·爰延传》:“尚书令陈蕃任事则化,中常侍黄门豫政则乱。”《南史·何尚之传》:“尚之既任事,上待之愈隆。”郭孝成《江西光复记》:“俟大局戡定之日,如果实心任事,地方安堵,本军政府自当破格录用。”
指承担事务或担负责任。
《东周列国志》第三九回:“贾曰:‘愚观子玉为人,勇于任事,而昧于决机,能进而不能退,可使佐鬭,不可专任也。’”清容闳《西学东渐记》第十六章:“丁为人有血性,好任事,凡所措施,皆勇往不缩。”
上任就职。
清严有禧《漱华随笔·魏环溪》:“魏环溪曰:‘居官者何人不择吉任事,而陞者陞,降者降,黜者黜,死者死,未尝皆吉也。’”
称职。胜任所担当的职责。
唐白居易《江州司马厅记》:“凡仕久资高耄昏软弱不任事而时不忍弃者,实莅之。莅之者,进不课其能,退不殿其不能,才不才一也。”《宋史·贾昌朝传》:“因疏耄昏不任事者八人,令致仕。”明沉德符《野获编·兵部·京营操军》:“顷年庚寅,曾健斋为光禄少卿,故以御史外謫,有伉直声,议欲选三大营,并罢诸弁不任事者,此疏初传,京城汹汹,曾不知也。”
顶事,顶用。
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造神麴并酒等》:“造酒法:用黍米。麴一斗,杀米一石。秫米令酒薄,不任事。”石声汉注:“任事,顶事。”
随便啥事,无论什么事情。
《金瓶梅词话》第七二回:“﹝何千户﹞名永寿,年纪不上二十岁,捏出水儿来的一个小后生,任事儿不知道。”
【任职】释义:
担任官职;担任职务。
《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鲁仲连者,齐人也。好奇伟俶儻之画策,而不肯仕宦任职,好持高节。”《后汉书·王符传》:“是以君子任职则思利人,达上则思进贤,故居上而下不怨,在前而后不恨也。”宋罗大经《鹤林玉露》卷十三:“先君竹谷老人,早登庆元诸老之门,晚年以其所自得者著《畏説》一篇,其词曰:‘……居官则不畏三尺,任职则不畏简书,攫金则不畏市人,呜呼,士而至此,不可以为士矣。’”沈从文《会明》:“一直到这时,他还仍然在原有位置上任职。”
任命官职。
晋袁宏《后汉纪·顺帝纪》:“子弟欲为吏者,听之,不欲不强。为吏则随才任职,为民则劝以农桑。”《文选·范晔<后汉书二十八将传论>》:“议者多非光武不以功臣任职,至使英姿茂绩,委而勿用。”刘良注:“议,论也。言当时有论者非光武不任功臣理事也。”
称职,尽职。
《史记·孝文本纪》:“及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諫者,以匡朕之不逮。因各飭其任职,务省繇费以便民。”《汉书·谷永传》:“永所居任职,为北地太守岁餘,卫将军商薨,曲阳侯根为票骑将军,荐永,徵入为大司农。”颜师古注:“言所处之官皆称职。”《新唐书·张延赏传》:“而以军食委李泌,刑法委柳浑,时以为任职。”宋苏轼《祷雨蟠溪文》:“穟者不实,荚者不秀,餘土不耕,而闲民不种,则守土之臣,将有不任职之诛。”
【供职】释义:
任职;尽责。
汉张衡《思玄赋》:“戒庶僚以夙会兮,僉供职而并讶。”晋潘岳《九品议》:“卑位下役,非为鄙愚,所以供职。”宋司马光《辞提举修实录札子》:“臣自受命以来,以衰羸多病,罕曾得到局供职。”明王鏊《震泽长语·官制》:“司諫正言,非特旨供职,亦不任諫諍。”茅盾《动摇》十一:“久已被捕的三个人释放了,县长照旧供职。”
清代京官考绩第三等之称。
《清会典·吏部·考功清吏司》:“凡京察,堂官察其属之职而註考焉,一等曰称职,二等曰勤职,三等曰供职。”注:“守谨、才平、政平,或才长、政勤、守平为供职,列为三等。”
【办事】释义:
犹成事、成功。
《南史·张敬儿传》:“高帝曰:‘卿若办事,当以本州相赏。’”《金史·承裕传》:“昔汝自言得兵三万足以办事,今以石抹仲温、术虎高琪及青宜可与汝军相合,计可六万,斯亦足以办矣。”
处理公务。
明郎瑛《七修类稿·事物四·忠靖二事》:“传命再问如何,公对如前,然后上命各回衙门办事。”清魏源《道光洋艘征抚记上》:“于是义律于十一月復遣人禀言,在粤办事多年,实欲承平,今诸事扰乱,心多忧虑。”
泛指做事。
周立波《山乡巨变》下二十:“共产党员大公无私,替人办事,连一杯水也不应该吃人家的。”
犹言能干,会办事。
《水浒传》第四十回:“前日有劳你走了一遭,真个办事,不曾重重赏你。”
旧指处理具体事务的下级官吏。
陶成章《浙案纪略·秋瑾传》:“瑾既得金,又至沪,会成章亦归上海,遂偕瑾见处州办事丁鑅、吕熊祥等,瑾出绍兴同志公函,促成章归。”
【就事】释义:
就职。
唐韩愈《进撰平淮西碑文表》:“至於臣者,自知最为浅陋,顾贪恩待,趋以就事,丛杂乖戾,律吕失次。”宋郭若虚《图画见闻志·周昉》:“又经数月,再召之,昉乃就事。”
指从事份内活动。
叶圣陶《倪焕之》一:“焕之把身子坐直,全神贯注地望着前方,似乎透过了中舱头舱的板门,透过了前途浓厚的黑暗,已望见了正去就事的校里的好些学生。”
【服务】释义:
为社会或他人利益办事。
孙中山《民权主义》第三讲:“人人应该以服务为目的,不当以夺取为目的。”沙汀《还乡记》九:“随时都想给人一种印象:他是为人民服务的!”
犹任职。
朱自清《回来杂记》:“回到北平来,回到原来服务的学校里,好些老工友见了面用道地的北平话道:‘您回来啦!’”邹韬奋《患难馀生记》第二章:“后来他在上海《商报》,我也在上海《时事新报》服务,算是报界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