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作“駈户”。即驱口。
《元典章·户部三·籍册》:“壬子年另籍蒙古牌甲駈户,自抄数已后每年争告。”清何焯《义门读书记·三国志·吴志》:“则直以平民赏将家为僮僕,较之后世所谓驱户,其虐又有甚焉。”参见“驱口”。
标准版 | 客户端
合作/定制QQ:1225976870
网尚实用查询 2011-2023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