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 区公所
【全拼】 qū ɡōnɡ suǒ
【释义】 1. 掌管区、地方自治事务的机关。如:区公所的人几乎认识居住在这儿的每个人。
【例句】 1、由大纽约红十字会主办,中华公所、策会、埠青年会合办的大型中文应急讲座在孙逸仙初中举行。
2、 公所是骂人的地方?”
3、 县、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治、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4、 华裔选民联盟在中华公所召开美国总统大选投票备战会议。会议决定,将于6月30日在纽约曼哈顿、后和布碌仑三举办「国投票行动日」动,加强对华裔社的投票教育,呼吁亚裔人士积极参加。
【相关词】  广西壮族自治区 、大区 《第九区》 一区 三角区 不在服务区 专区 专属渔区 专属经济区 世界动物地理区划 丘区 东区 东城区 中东地区 中区 中国动物地理区划 中央商务区 中西区 九区 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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