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轻的囚犯。
《礼记·月令》:“﹝孟夏之月﹞靡草死,麦秋至,断薄刑,决小罪,出轻繫。”陈澔集说:“其有轻罪而在繫者,则直纵出之也。”汉董仲舒《春秋繁露·五行顺逆》:“証羣禁,出轻繫,去稽留,除桎梏,开闭闔,通障塞。”《后汉书·顺帝纪》:“六月,旱。遣使者録囚徒,理轻繫。”
因轻罪而被拘囚。
《魏书·高祖纪下》:“岁既不登,民多饥窘,轻繫之囚,宜速决了,无令薄罪久留狱犴。”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风操》:“而以教义见辱者,或被轻繫而身死狱户者,皆为怨讎,子孙三世不交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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