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韵学名词。亦称“齐齿”。
宋元韵图只分开、合两呼。明梅膺祚《字汇》所附《韵法直图》增立十呼,始有“齐齿”、“齐齿捲舌”等名目。清潘耒删汰繁复,定为开口、齐齿、合口、撮口四呼。其《类音》云:“举舌对齿,声在舌齶之间,谓之齐齿。”但一般仍将“齐齿”归于“开口”,如清李元《音切谱》云:“开口正音俗称开口音,开口副音俗称齐齿音。”现称韵头或韵腹是i[i]的韵母为齐齿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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