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整数的数,零星。
《宋史·食货志上二》:“旧尝收蹙奇零,如米不及十合,而收为升;绢不满十分,而收为寸之类。”郑观应《盛世危言·银行上》:“银行主意便民收此奇零之款,存银之人或今日存入明日支出,彼亦不得不为代劳。”章炳麟《代议然否论》:“全国得选举权者,亦财五百万人。况其数本出于奇零簉集,税不及十圆者,大氐三分居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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