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汉代中垒、屯骑、步兵、越骑、长水、射声、虎賁七校尉。
《汉书·刑法志》:“至武帝平百粤,内增七校。”颜师古注引晋灼曰:“《百官表》中垒、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賁,凡八校尉。胡骑不常置,故此言七也。”一说中垒校尉掌北军垒门,不领兵,不在七校之列。见清沉钦韩《汉书疏证》。后泛称各军将领。唐高适《信安王幕府》诗:“雷霆七校发,旌旆五营连。”清张逸少《北征凯旋》诗之三:“犀衣颁七校,骏骑给千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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