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职掌农事的官。
《左传·昭公十七年》:“九扈,为九农正。”杜预注:“扈有九种也……以九扈为九农之号,各随其宜以教民事。”《国语·周语上》:“及籍,后稷监之,膳夫、农正陈籍礼,太史赞王,王敬从之。”韦昭注:“农正,田大夫也,主敷陈籍礼而祭其神,为农祈也。”宋罗大经《鹤林玉露》卷七:“井復一夫之税,以其人为农正,掌劝督耕耨赋税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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