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的或作为一般标准的年数。
《三国志·魏志·夏侯玄传》“未发,以放散官物,收付廷尉,徙乐浪,道死”裴松之注引《魏氏春秋》:“某郡太守虽限满,文书先至,年限在后,﹝某守虽后﹞,日限在前。”《新唐书·薛登传》:“虽宽年限,以容简汰,不实免官,得人加赏,自然见贤不隐,贪禄不专矣。”胡也频《到莫斯科去》:“他是如此地把愁人的学士年限念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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