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上下位次的祭祀。
《左传·文公二年》:“秋八月丁卯,大事於大庙,躋僖公,逆祀也。”杜预注:“僖是閔兄,不得为父子,尝为臣,位应在下,令居閔上,故曰逆祀。”《孔子家语·颜回》:“设虚器,纵逆祀,祠海鸟:三不智。”明刘基《吉禘于庄公作僖公主》:“又其甚者,禘太庙以致妾母,纵逆祀以乱昭穆,鲁之礼不可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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