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法。
《汉书·酷吏传·周阳由》:“所爱者,挠法活之;所憎者,曲法灭之。”挠,一本作“橈”。唐许尧佐《柳氏传》:“将军沙吒利凶恣挠法,凴恃微功,驱有志之妾,干无为之政。”《元典章·刑部七·强奸》:“今类徐保强姦五岁幼女张凤哥,庐州路追勘明白,罪当处死。省委审囚官挠法任情,擅断六十七下,本道廉访司纠其不平。”明叶盛《水东日记·魏轩两公清操》:“琮司皂者久,其不以动心而干人挠法者,得两公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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