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科举,依考生之地域而分南卷、北卷两种。
清阮葵生《茶馀客话·中卷》:“按明洪熙元年,会试取士,不过百名,南卷取十之六,北卷取十之四……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广东、应天、松江、苏、常、镇、徽、宁、池、太、淮、扬十六省府并广德一州为南卷。”清阮葵生《科名盛事》:“康熙壬子,韩慕庐以南卷置第二。”参见“南北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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