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的南军与北军的合称。
《汉书·刑法志》:“天下既定,踵秦而置材官於郡国,京师有南北军之屯。”清俞正燮《癸巳类稿·汉南北军义》:“今案高祖时之南北军,以卫两宫。汉五年,治长乐宫,八年,治未央宫,皆有卫。长乐在东为北军,未央在西南为南军……至文帝时,乃合南、北军,夜拜宋昌为卫将军,镇抚南北军。”参见“南军”、“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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