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婚礼六礼之一。纳吉之后,择日具书,送聘礼至女家,女家受物复书,婚姻乃定。亦称文定,俗称过定。
《春秋·庄公二十二年》:“冬,公如齐纳币。”宋苏轼《书刘庭式事》:“未及第时,议娶其乡人之女,既约而未纳币也。”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如是我闻二》:“细询始末,乃知女十岁失母,鞠于外氏五六年,纳币后始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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